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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焦玉芝、林淨心 在九九年十二月,當地派出所來人到家,要我們寫“保證”,我們堅決不寫。最後派出所的人說:“我替你寫了:一、不進京,二、不聚會,三、隨時傳,隨時到。”當時想:反正不是我寫的,現在認識到那其實是掩蓋怕心的一種順水推舟的做法。嚴正聲明:別人代寫的三條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不讓邪惡鑽空子,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26/1556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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