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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榮春玲 由於自己沒有做好、有漏,在2006年4月20日被惡警非法抓捕。在看守所和勞教所,我都滾了黑色的手印,回來時還在所謂的“解教單”上簽了名。這些行為都是屬於順從和配合邪惡,是錯誤的。嚴正聲明:當時配合了邪惡的行為全部作廢。信師、信法,走好最後的路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26/1556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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