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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紹珍 我於九六年喜得大法,與女兒長期生活在一起。女兒在二零零二年十月被當地惡警綁架到農場勞教一年半,剩下七十多歲的我一人在家。因一時人心泛起,我認為女兒的被迫害是師父沒有保護等等,於是說了不敬師的話。後來在師尊的慈悲點悟和同修們無私的幫助下,我從泥沼中重新回到大法中修煉。嚴正聲明:以前說的對師對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。盡力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27/1556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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