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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玉華 我自得法以後學法少,只想祛病健身做些有為的事,沒有真正修煉。九九年七二零以後,單位領導同我一起去派出所,在“不煉功了”的東西上簽了字,並在惡警到我家搜查時,我把師父法像給燒了。以前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今後我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27/1556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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