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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志惠 九九年七二零以來,我由於執著心,曾在反對大法的傳單上簽過字,在人面前隱瞞說自己已沒有修大法。今天我深刻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在此發表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27/1556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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