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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余芙昭 因為我以前曾經去北京上訪過,所以派出所於2001年1月18日凌晨3點把我叫去,要我表態還去不去北京上訪。由於自己有怕心,就用常人的投機心理回答說:“我有工作,要上班。”想以此矇混過關。現在悟到這樣說不符合大法修煉者的標準。 在此,我嚴正聲明,以前所說的違背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7/91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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