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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新蓮、丁獻民、樊金芳 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說了“不煉功”等話。通過學法和與同修交流,我深刻認識到自己以前的言行不符合大法標準,我內心十分懊悔,特此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28/1557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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