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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治秀、李從銀 我倆是96年初得法的,由於學法不精進,在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鎮壓法輪功初期,怕心嚴重,怕惡警再來搜查,我們先是把大法書及師父法像藏著,後聽說公安局問我家電話號碼,我倆更怕,心生邪念,非常驚慌的把大法書籍及師尊法像等私自銷毀。事後,我們深切感到自己的行為是對大法的嚴重犯罪,是對師對法的嚴重不敬。現向師尊認錯,並嚴正聲明:以前的毀書行為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圓滿隨師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29/1558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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