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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賢 由於學法不多,有怕心、私心和對親情、名利的執著,正念不強,我曾兩次對邪惡的警察說“不煉了”。一次是99年7.20惡警到我家進行迫害時,我答應它們“不煉了”;再一次是2007年1月,由於惡人的舉報,我被綁架到派出所,我又說“不煉了”。嚴正聲明:過去不利於大法、不利於師尊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以後我要學好法,跟上正法進程,去掉人心,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29/1558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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