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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覃永恆 本人在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打壓法輪大法後,由於正念不足,曾經向邪黨寫下“保證書”,“保證不參加法輪大法研究會,保證不再修煉法輪大法”,並向邪惡上交了一些大法書籍。給自己修煉的道路留下了陰影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!現在我鄭重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說“不再修煉法輪大法”的一切“保證”作廢!一切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言行作廢!從今以後堅定修煉法輪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30/1558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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