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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冬霞 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之初,由於對大法認識不深,隨邪黨意願寫了一份“不去鬧事”的聲明,後來本人的單位迫於邪黨政府的壓力,未經本人同意私擬“不修大法”之保證書,並讓本人向他們提供了幾位證明人。現在我鄭重聲明:不論以前是本人寫的聲明,還是他人代寫的“保證書”以及我所提供過的證明人,全部作廢。我要無條件的真修大法、助師正法、洪揚大法,做好師父告訴我們的三件事,直至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30/1558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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