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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蘭英 邪惡的迫害發生後,我去北京證實法,回來後街道強迫我寫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、強迫我交出大法書,由於怕心我順從了邪惡,現在我認識到了,這是對師父、對大法犯罪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過去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行為一律作廢。精進實修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5/30/1558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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