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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逄增吉 二零零零年,孩子進京證實法被邪惡綁架。因自己學法不深,為了親情,在孩子不寫“保證書”的情況下,我代孩子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幾年來,我一直沒有認識到代別人寫,不同樣是我寫的嗎?這不同樣是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忠,同樣對大法犯罪嗎?我明白了自己錯誤的嚴重,現嚴正聲明:過去我代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聽師父的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2/1560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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