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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文春 七二零被邪惡迫害時,做了一些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事,居民委到家多次,交過一本大法書,寫過“不去北京,不集會”的東西,抄家時,抄走一套法像、還有部份經文,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,今後認真努力學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2/1560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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