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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汪承芬

    在2003年5月,派出所所長在我手裡發現了師父的經文。由於我學法不深、正念不強,經不住邪惡的考問威逼,怕心出來,就向邪惡供出同修,使同修被抄家和關押近三個月。2004年3月20日,邪惡又在我家抄出大法資料,在邪惡的拳打腳踢下,我怕被打死,又供出拿資料的同修,致使該同修被非法勞教近兩年時間,給同修造成極大的痛苦。以前由於法學得不深,沒有向內找,沒有認識自己的罪錯。經過認真學法,我看到自己在修煉路上沒有做到正念正行,出賣同修,這是對大法的犯罪。為此,特聲明自己的罪錯,向師父認錯。今後,我一定堅定信念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4月1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3/1561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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