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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月華 在二千零七年四月份,倆警察到我家以查戶口為名,讓我在登記本上簽字。我當時也沒多想(因為他們只問了家屬的關係)我隨手就簽了字。事後一想這是邪惡迫害的一種形式。在此嚴正聲明我簽的字徹底作廢。以後要多學法,提高警惕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走好以後正法之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4/1561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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