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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宏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到迫害後,由於學法不深、怕心重,我曾違心的抄過一篇污蔑大法和師父的東西。二零零零年在看守所時,為了出來,我在別人寫的“保證書”上違心的簽過字、按過手印。二零零零年,我媽單位的人來我家時,拿走了一本《轉法輪》,當時由於怕心,我沒敢制止。二零零一年派出所來我家搜查,拿走了一些書、磁帶,當時還是由於怕心沒敢制止。我內心深處自始至終對自己做的這些事感到很內疚,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,更對不起“大法弟子”的稱號。現在想起來都後怕,要不是師父慈悲,把我從罪惡深淵中挽救回來,重新回到修煉中來,我哪還有今天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做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話和事全部作廢;所寫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全面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走師父安排的路,多學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5/1562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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