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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閆金華 對於在2001年被綁架時,曾順從邪惡的抄家行為,在抄家證上簽過字,這是違背大法的錯誤行為!今特此嚴正聲明:以前及現在所有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!從新按大法要求做好三件事,加緊用各種方式救度一切眾生!堅修大法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6/15633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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