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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淑娥 我在1999年7.20那年時,領同修們煉功。當地派出所把我找去,不讓煉叫我寫“保證書”,當時我想糊弄他一下就行了,寫了“保證書”,現在聲明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7/1563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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