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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艷霞 我雖然從九八年開始學法煉功,但是由於從小受邪黨文化和無神論教育,直到九九年七二零期間對大法的理解也沒能上升到理性認識,只是感到大法好,停留在感性認識上,煉功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。到九九年七二零邪黨迫害大法時,單位書記找我,出於人的怕心和圓滑心,我干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,口頭答應了“不煉大法”,還把師父的法像和一本《中國法輪功》(修訂本)及一本《精進要旨》交給了單位。對這件事我感到非常痛悔。回想我成長及修煉過程,我從小體弱多病,過度的用藥使我反應遲鈍,和別人不能溶洽相處,逐漸的養成了偏激孤僻的性格,患上了精神抑鬱症,在別人的閒話和白眼中我痛不慾生。我有幸在九八年得法,是大法安慰了我受傷的心靈,同是給了我克服困難的勇氣,可是我卻沒做到真修。我像是找到了避風港,帶著有求之心在大法中索取著,這是一顆非常骯髒的利用大法的心。我對自己過去的行為感到慚愧。嚴正聲明:以前被迫答應的“不煉大法”和所有對師父、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做到敬師敬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在師尊安排的修煉道路上勇猛精進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8/1564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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