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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玉華、是小莉 7.20時,我才得法幾個月。當時家委會主任把我舉報到派出所,公安多次上門讓寫“保證書”。為了擺脫公安的糾纏和干擾,無奈之下,我違心的寫了“不煉了”的保證書。當時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怕心與錯誤做法的嚴重性。三年以後,我又從新走上了修煉的道路。通過學法修煉,我非常的痛恨自己以前的過錯。嚴正聲明:以前寫的“不煉了”的保證書作廢。從今以後一定要走好師尊為自己安排的走向神的路,以法為師,做好三件事,徹底解體舊勢力,堅修大法到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0/1566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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