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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琳 99年前後,由於自己心性沒守住,和丈夫發生爭執,最後導致丈夫把大法書給撕毀,書不能看了,只好燒了。我現在真的很後悔,這都是因為自己學法不精進,心性不好造成丈夫對大法的犯罪。大法遭迫害後,我在做資料時被抓,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,還按了手印。現悟到這些都是不符合大法標準的,特此聲明:過去我在任何情況下所說的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多學法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0/1566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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