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淑英 二零零五年,因當地惡人舉報,我被縣公安局強行綁架,後被送勞教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兩次寫了“五書”。回來之後,通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,我徹底醒悟了,現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期間所寫“五書”、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從現在開始一定堅修大法到底,精進實修,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0/15660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