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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秀蘭 2001年元月份,我因為去北京證實法,被抓回來關在市看守所。單位領導聽到一個消息,凡是被關押的不寫“保證”要送勞教,就派兩個同事勸我寫個“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”應付一下。經過再三勸說,我堅決不寫。後來他們說:“你不寫,我們替你寫一個吧。”我說:“你們寫不寫我不管,反正我不寫”。這樣,同事代我寫了一個“保證”,我連看都沒看。幾年過去了,我一直認為寫“保證”的常人應發表聲明:所說所寫的作廢。隨著修煉的成熟和在法理上的清晰,我認識到這不光是常人的事,也是我的錯。我對世人不負責任,沒有認識到大法的神聖與嚴肅性,世人對大法的態度關係到將來他們的位置。我特此聲明:同事代寫的“保證”作廢;我當時對同事所說的不負責任的話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1/1566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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