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明 2001年5月,我因與其他同修一起散發“天安門自焚偽案”的傳單,被惡人舉報抓捕入獄。2002年10月的一天,在惡人軟硬兼施的手段下,我違心的照別人的樣子寫了“三書”。監區管教說我寫的不深刻、不合格,要我重寫。我想到師父的慈悲救度和那麼多同修慘遭迫害,心中無比懺悔,於是我憤怒的燒掉了寫過的“三書”和其它材料,至今拒絕再寫。我要洗刷掉這個污點,鄭重聲明:在我肉體和精神遭受邪惡百般迫害和高壓,被迫寫的“三書”等不利於大法的話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隨師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2/15674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