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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金玲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。在九九年迫害時,我曾在單位填過一張大法修煉者表格,為減少壓力,我在表格上把修煉三年改為半年,記憶中表格上沒有謗師、謗法或不煉等話語,只說是單位統計修煉者人數,當時想有那些話就不簽字。但是過了這麼多年,實在記不清表格的內容了。聲明:該表全部作廢,特此聲明。 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3/1567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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