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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馥蘭

    99年7.20,惡黨舖天蓋地迫害法輪功,要交大法書等,我只有一念:不能交給惡黨。可我有怕心,把師父的法像和幾張短經文給燒了。真是愚蠢犯大罪,每當想起來我後悔極了。對不起師父,請師父恕罪,聲明:上述行為作廢。今後我一定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,請師父放心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3/15679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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