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任憲榮 我於零七年四月九日被綁架到 “六一零”洗腦班遭受迫害,邪惡勒索我家人七千元後,於五月二十七日把我放回。六月四日下午,區“六一零”辦公室又送來一份“勞教書”到我家,說是監外執行一年,讓我簽名、按手印。當時我沒悟到簽名、按手印也是配合了邪惡。現嚴正聲明:我的簽名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5/15691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