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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秀棉 99年7.20邪惡開始迫害大法的時候,單位逼迫我寫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雖然自己沒寫,可別人卻替我寫了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無論當時寫的甚麼內容,我都不予承認,還有自己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也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堅修大法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彌補自己的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4/15685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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