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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晴 2000年12月,我因發真相資料被綁架。在看守所期間,我遭受邪惡酷刑迫害。2002年1月,我被非法判刑三年。因當時執著於早日出去,在被非法判緩刑時,我沒有堅定正念,說了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,屈從了邪惡的安排。2002年7月,因我當時剛大學畢業,執著於擺脫邪惡監控的環境外出尋找工作,寫了“不煉功及參加活動”的保證書。嚴正聲明:以往所說、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及不利於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。堅持修煉大法,做好師尊交代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理智、堅定、智慧的走好修煉的每一步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6/15698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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