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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孟慶華 我於2004年有幸得到大法,得法後身心變化非常大。去年,因兒子要出國到村裡開證明,邪惡說我煉法輪功不給開,要簽個字說“不煉”才行。為了兒子出國,我就答應了。邪惡還說誰簽字都行,我丈夫就代我簽了字。過後,我悟到這是配合了邪惡。嚴正聲明:我這種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行為完全作廢。加倍彌補,做好三件事,學好法,發正念,講清真相,精進實修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6/15698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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