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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戴鳳山 在邪惡迫害期間,記的有一次被派出所找去,在一個表格上面簽字,按手印。由於自己當時帶煉不煉的,配合了邪惡,在近一年的學法煉功,讀《明慧文章》中,想起了此事,覺的不妥,但已不記得具體內容了。但是不論甚麼內容,只要是不利於大法,背離大法的一切內容,在此我嚴正聲明: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7/1570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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