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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鄭捍東

    我叫鄭捍東, 38歲,於1998年3月得法修煉至今。由於向世人講清真相,元旦又到北京天安門將"法輪大法好"的旗幟高高舉起。地方公安得知後到我家去過多次,要非法關押我。家有父母70歲,兩個兒子十多歲,愛人於2000年5月動過大手術,身體不好,家庭經濟非常危困,我現被迫流離失所無法關照老人和小孩。請求世界上愛好和平的國家及政府和善良的人民幫助“法輪大法”說句公道話!為教我們向善的師父申冤!為中國成千上萬的善良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在拘留所裡、被非法判刑的、被非法勞教的、被非法迫害的、被非法打死的,被迫流離失所的,早日得到解救,使成千上萬的家庭不受迫害,早日團圓。

    我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依照國家法律規定,行使了公民合法的權力到北京上訪,被地方公安局以甚麼"擾亂社會罪"非法關押50天,罰款4000多元,又判勞教臨外執行二年,還用我父親、哥哥工作籍、黨籍擔保,還要本人寫決裂書,還要我寫與政保科保持工作關係成為地方公安局所用的人。當我出來後又向公安局政保科講述撤銷一切保證,繼續修煉法輪功。又於2000年7月1日被非法關押在漕河派出所留滯室17天。當我問派出所領導為甚麼無任何手續非法關押在留滯室17天時(因留滯室國家法律規定只准關押公民48個小時),派出所領導說:這是上面領導講法輪功人員關死了沒關係。在以上非法關押期間由於自己怕心的作用,所有寫的決裂書,與公安政保科工作關係,"廢功表"以及對大法及師父不好的語言全部聲明作廢,珍惜師尊慈悲延長來的時間,堅定修煉,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,用最大的努力“助師世間行”,加倍努力窒息邪惡,剷除邪惡,誓死捍衛宇宙大法!實現自己神聖的誓約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1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2/987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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