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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佘克英 二零零四年初,由於惡人舉報,我被非法抄家:抄了11本大法書、護身符卡片及相關資料。惡警把我綁架到國保大隊3個小時,邪惡列了清單,讓我簽字蓋章,我按了手印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18/1571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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