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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莉敏 99年7.20期間我由於學法不深,在邪惡的逼迫下寫過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文字,說過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,回想起來深感愧疚。現鄭重聲明: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!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,修煉到底,決不回頭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4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2/98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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