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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振青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煉大法的,回想起來非常慚愧。一九九九年邪惡勢力惡狠狠的迫害法輪功,向法輪功弟子施加壓力,在此期間本應頂住這股黑勢力對大法弟子的迫害,但是由於自己怕心重,使自己不情願的做了錯事,違心的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,還燒了了法輪功大部份經書、資料、煉功帶等。我對這件事情悔恨萬千,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恩師。我鄭重聲明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。堅持修煉大法不動搖,改正自己的錯誤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20/1572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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