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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濤芳 99年7月20日後的幾天,由於怕心和執著心,為了個人利益,交了大法書、磁帶、錄像和其他大法資料,做了燒大法書籍的錯事,這是對大法和師父的不尊不敬,沒在法上認識法。今明白燒大法書和交大法資料是罪大的錯事。在今後修煉中,精進實修,彌補自己的罪過,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2001年6月∼7月,沒有做到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配合了邪惡,在被非法帶去公安局、派出所詢問時,在詢問記錄及其它非法記錄上簽字、簽名、按手印、取指紋。現嚴正聲明,不符合法的所說、所寫、簽字、手印作廢。今後要學好法,堅定正念,排除各種干擾,不斷純淨自己,彌補損失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21/15728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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