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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彥春 二零零一年四月初,我為了到加拿大女兒家探親,需要辦護照,要居委會開證明,得到的答覆是:不煉法輪功才給開,煉法輪功的一律不給開。出於無奈,我向居委會表態“不煉了”。另有一次和女兒為一件事爭執,也脫口而出“不煉了”。這是心不正,沒有真正把自己當作修煉的人。看到同修們為堅持修煉,為維護大法、證實大法,喪失生命而在所不惜,我是大法的受益者,卻只想從法中索取,而不敢維護大法,關鍵時刻為了利益竟背離大法。相比之下,我真是無地自容,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,內心痛悔不已。嚴正聲明:所說、所做的背離師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今後一定堅信師父、堅修大法,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來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22/1573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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