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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斌煥 我是一個得法十年的老學員,99年迫害開始後,在居委會寫好的“保證”上按過手印,而後被非法綁架到派出所,做了筆錄,簽了字。在邪惡洗腦班又被強迫拍照,做筆錄,簽名。我都配合了邪惡,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。現在嚴正聲明我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。認真做好三件事,努力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22/1573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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