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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德藻 1999年7月20日後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堅信大法程度不夠,怕心、私心特重,在公安和單位保衛科的強壓下,我被迫交出了部份大法書和磁帶。2007年5月9日,我被國安惡警迫害拘留一個月,由單位出面取保釋放時,我在解除拘押證明上簽了名、按了手印。嚴正聲明:簽名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加強學法,提高心性,修出正念,努力做好當前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23/1574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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