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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鴻娥 由於自己學法不好,修煉中有漏,在高壓下不能堅定正念,被情所帶動,在派出所寫下了所謂的“保證”,感到萬分痛心,此保證不是發自我內心,不能代表我心願,今聲明無效,(包括家人交的大法書)。今後自己要認真學法加倍彌補,在任何環境中都要跟上正法的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4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3/99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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