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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碧珍 2004年10月間,陪老伴去香港旅遊,出發前由旅行社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出境通行證,被派出所卡住不辦,因我“是煉法輪功的,是被監控的人”。家人得知後,就到派出所請求取消監控,派出所提出“只要退出法輪功組織,不再煉了,才能取消監控”。老伴出於害怕,寫了“聲明”,填表表示“不煉了”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25/1575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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