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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照麗 九九年末,邪惡警察把一本《轉法輪》從家中非法搜走,我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,寫了“不煉的保證書”,家人花了幾千元錢,才放我回家。二零零二年,警察又去我家騷擾,家人代寫了“不煉的保證書”。我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聲明:以上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跟師父走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28/1577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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