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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振伶 2007年4月的一天,我在做真相時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。它們問我“煉不煉”,我說“煉”,它們就拿出一張寫字的紙,讓我簽字。我也沒看上面寫的是甚麼,就簽了。現在我認識到無論在何時何地都不應該配合邪惡,要全盤否定邪惡勢力。鄭重聲明:給邪惡的簽字全部作廢。以後正念正行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6/30/1578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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