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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慧琴 99年7.20去北京上訪回來後,曾配合單位邪黨寫過“認識”。2000年6月被非法關押期間曾出賣同修,向邪惡妥協,並寫了“不發宣傳品的保證”。2002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,在“釋放書”上簽過名。另外,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我的家人、朋友及單位曾配合邪惡多次在“擔保書”上簽過字。借明慧網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所做所為統統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5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1/1579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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