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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植傑 2001年,我曾因講真相被縣公安非法抓捕,關押70天。在這期間,我被迫寫下了“悔過書”,後又被迫在縣教育系統揭批大會上發言,還由於怕心把沒被公安搜去的大法書和光盤交給父親焚燬。這6年來我一直很後悔,也很愧疚。我最近收到了一封電子郵件,突破了網絡封鎖,才看到了老師的一些新經文,我希望能從新開始修煉,特此聲明:我從前寫過和說過的侮蔑大法和老師的東西一律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3/1580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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