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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翠芳 二零零二年本地鄉派出所找到我,要我寫“保證”,我不寫,他們拿出寫好的類似“保證”之類的東西,強行讓我按了手印,我在此聲明此行為和手印,一律作廢。以後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3/1580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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