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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計惠華 邪警以“收到東西必須簽字”為由,非讓我在所謂的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聆詢告之書、撤銷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”上簽字。此上有污蔑大法的邪辭。我糊塗的簽了字。現聲明:我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。今後,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4/1581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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