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白新慧 去年同修被公安逮捕後我被抄家,後來我就流離失所在外半年。回來後,我去找單位領導,由於自己有怕心,造成的心態不穩定,被舊勢力鑽了空子,領導讓我寫一份材料就讓我上班,說甚麼對上級有個交待。當時我沒有把握好心性,還抱著僥倖心理,認為自己就是寫了,還是要堅修大法,就寫了一些對大法不好的言論。過後跟同修一起交流,深深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錯了,我非常後悔,願意抓緊時間,加緊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嚴正聲明:當時所寫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論全部作廢。跟上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,走好最後的路,不斷精進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7/15836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