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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芬芳

    99年北京上訪被非法抓以後,邪惡威脅我,要開除我丈夫的公職,我被迫說了同修的事。後來我再一次上北京,回來後被非法抓。在邪惡折磨我時,我把一些經過的事以及同修說了。一個月後,邪惡把我非法押送到外地精神病院,我不服藥,醫院就用電棍擊我,用麻痺藥害我。我違心的罵了師父,還寫了“保證”。2001年,邪惡又把我強送進洗腦班洗腦,第二月我寫了一份“揭批書”。第二年,它們又藉口我傳經文,把我非法押送進勞教所。在勞教所裡,我簽寫了“三書、心得體會”。回來後邪悟,竟把3本大法書給燒了,我丈夫還在99年毀了三張師父畫像。前不久,邪惡誘騙、威脅我在它們編造的紙上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我以上的配合邪惡的一切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8/1584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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